发布日期:2019/5/6 15:09:02 阅读: 次
经本人申请,公共事务管理处审核,新增5人申请租赁校内集体宿舍、新增16人申请租赁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符合基准价条件。
现根据政策规定,将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2日。
如对申请人信息有疑义,请向校人事处或公共事务管理处房产科反映,如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监察处反映。
举报电话:人事处:28877279
房产科:28877187
监察处:28877069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