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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6/1 15:48:05 阅读:

校内各部门: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高位运行,防范疫情从境外输入仍然是我国当前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进入5月以来,全国多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截止5月31日,全国仍有11个疫情中风险地区(辽宁3个,安徽1个,广东7个)。从已公布的疫情溯源情况分析,新冠疫情的传播仍然呈现快速、隐蔽等特征,各地防范疫情反弹压力仍然巨大。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通知要求:

一、严格落实师生出省报备制度

师生必须严格执行出省备案程序。教职工出省,须不晚于出行前2天通过“我的商大”平台的“教职工出省备案”栏目完成出省备案,并同时履行正常的出差或请假手续。学生出省,须事前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完成出省备案。师生未经备案的,一律不得出省。

原则上师生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含所在城市),确有必须前往事由的,须由人员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校防控办报告。人员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应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严格按照浙江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核酸检测、14天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处置程序

各部门应切实履行所在部门疫情排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部门领导,落实疫情排查的工作人员,对所在部门的疫情信息排摸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1.准确掌握所在部门师生出省情况;

2.根据校防控办下达的疫情信息排查指令,准确排查相关时段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含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的情况信息并及时上报,排查中要求通过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进行人员行程信息核查

3.准确掌握部门请病假人员信息,及时了解病因,有异常情况立即和校医院联系。

4.部门防疫联络人每日做好防疫信息报送工作,力求及时、准确,严禁漏报、迟报、错报、瞒报。

三、严格落实校园门岗管控措施

全省疫情防控未结束响应前,学校将继续实施严格的校园门岗管控措施。学校师生进入校园须亮入校码、测温。外来人员入校须提前向校内联系部门报告并申请访客码,凭访客码、健康码,并经测温后方可入校。谢绝无关人员入校。

学校将根据上级防疫政策的要求适时调整校园门岗管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校园大型会议活动举办的审批、备案及管控措施

1.组织非学历教育、社会考试等活动。活动组织单位按照《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内非学历教育培训、社会考试类活动组织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商大防控办〔2020〕13号)文件要求履行相关审批、备案程序,制订专项防疫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培训、考试活动。

2.举办大型会议、活动。活动举办单位按照校防控办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大型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制订专项防疫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相关活动。

相关活动审批、备案表可从学校办公网下载中心下载。

五、稳妥有序地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学校师生将在6月完成新冠疫苗的集中接种工作。各部门应积极做好接种疫苗的宣传发动、台账登记、人员组织等相关工作,确保疫苗统一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未参与首次集中接种的人员,还可通过住所地社区进行预约接种。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