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3/22 15:04:04 阅读: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工商大学现就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文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GSU-GGSW-2019-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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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
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文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装修设计项目 |
1 |
项 |
15 |
详见招标文件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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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3-22 至2019-4-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综合大楼114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4-11 ,09:00
七、投标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综合大楼1144室
八、开标时间:2019-4-11,09:00
九、开标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综合大楼1144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1000.00元整。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受理其投标。
2.交付方式:以电汇、网银、支票、现金等方式缴纳(不接受以保函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账户:浙江工商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高新支行
账号:1202026209008930682
3.收据换取: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缴纳的,请将交款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至公共事务管理处拿取交款通知单后,于保证金缴纳完成4个工作日后,持交款通知单至本校计划财务处换取(周二下午、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若以现金、支票方式缴纳的,请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前至公共事务管理处拿取交款通知单后,交纳本校计划财务处开取收据。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工商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招标公告下方下载)
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相关资料至邮箱:1144285074@qq.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本次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或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投标人可以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
6.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补偿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未中标)给予补偿费人民币0.5万元,综合得分第三名的投标人(未中标)给予补偿费人民币0.3万元,以上补偿费均含税金。第二、三名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另行签订《设计补偿协议》。其余的投标方案不予补偿。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877571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综合大楼1145室
监督部门:浙江工商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0571-28877063
浙江工商大学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