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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3/18 阅读: 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可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不予办理独生子女证
1. 登记备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带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校医院计生办备案(交复印件一份)。
2. 费用发放:每年年底将奖励费发放到每位教职工的工资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