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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2年无偿献血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3/3/6 阅读:

     2012年,浙江工商大学校红十字会联合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了7次无偿献血,有544名学生踊跃参加,献血量达149920毫升,为挽救生命奉献了我校青年学生的爱心。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省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授予我校“2012年在杭高校感恩月无偿献血活动先进单位”。
    生命离不开血液,输血是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措施。在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代替人血之时,临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体捐献。大量科学研究证明献血有益健康。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促进、改善心理健康,延年益寿。无偿献血既是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我们以红十字协会名义向我校所有有爱心的同学正式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
 
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 本省实行无偿献血和免费用血相对应、家庭成员互助用血和社会互助用血相结合的临床用血制度。
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二十九条 公民临床需要用血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付有关费用。
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临床免费用血。
第三十条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按照下列标准同时享受临床免费用血,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一)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献血量不超过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累计达一千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二)其家庭成员五年内免交与其献血量两倍的临床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免费部分,凭无偿献血证书和有关用血收款凭据向献血所在地献血管理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