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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得“2011-2012年度省直单位房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3/1/9 阅读:

      日前,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省直单位房改、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省直房发〔2012〕26号),我校获得“省直单位房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包括我校在内全省仅有3所高校获此殊荣。同时,公共事务管理处章陆英老师被评为“省直单位房改工作先进个人”,计财处陈海霞、周静林老师分别被评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省直单位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由于学校发展需要,近年来大量引进了高级人才。学校积极开发房产资源,并能严格按照专用房出售的政策规定执行,几年来学校共为360余户教工办理了教师专用房购房审批等相关手续;共操作了近300位高层次教师的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同时还为30余位具有博士学历及留学归国人员办理了申购杭州市专项经济适用房初审手续,使他们顺利地申请到了房子,成功签订了购房合同。另外,学校及时完成了近3000余人次离退休、在职教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操作工作,至今申报的补贴已全部到位。